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2018第11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8年1月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编号:2018第11号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潢川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3768128913
序号 | 不动产单元号 | 权利人 | 地址 | 用途 | 面积(㎡) | 权利类型 | 备注 |
1 |
411526002034GB
00003W00000000 |
张道成 |
潢川县三环路
与旱湖路交叉口
|
综合
用地
|
1131.00 | 土地权利首次登记 | 国有划拨 |
潢川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