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声明
编号:2018第15号
朝泽龙与周迎辉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潢川县城关镇沿河路1#综合楼(杨国虎1#综合楼)304号房,潢城房私字第22933号,潢城房私字第02197号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朝泽龙 周迎辉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