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站和电子屏发布信息的主要内容及对应负责科室
二、信息发布的组织
三、信息发布的具体程序
四、信息发布的时间要求
五、信息发布的管理
六、信息发布责任追究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推进信阳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网站和电子屏信息发布,特制定本制度。
一、网站和电子屏发布信息的主要内容及对应负责科室
县局在综合服务楼二楼大厅设置电子屏,并对原有网站进行改版。网站和电子屏发布的信息属于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的范畴。其中电子屏主要发布土地、矿产交易公告,其它为网站发布的内容。网站和电子屏发布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除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外的的政府信息都在发布的范围。网站和电子屏发布信息内容具体如下:
(一)机构职能
1、单位领导及分工(人事科)
单位领导姓名、职务、照片及分管工作。
2、职能科室(人事科)
县局机关职能科室名称、工作职责、负责人姓名。
3、直属单位(人事科)
县局各分局、各二级机构名称、工作职责、负责人姓名。
4、工作规则、工作思路(办公室)
本单位概况、工作职责、“一换二从六不让”服务承诺,总的工作思路、相关管理制度。
(二)政策法规(法规科及相关科室)
1、土地管理
正在实施的、与市民密切相关的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
2、矿产管理
正在实施的矿产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
3、测绘管理
正在实施的测绘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
4、其他法规
正在实施的、与公众密切相关的听证、复议、执法监察等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类
1、发展规划和计划(法规科)
潢川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潢川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全文。
2、工作总结和要点(办公室)
潢川县国土资源年度工作总结,年度工作要点,全文。
3、统计数据和分析(法规科)
国土资源统计数据,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摘要。
(四)、业务工作类
1、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窗口办)
县局的行政许可事项,项目名称、政策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方式、联系方式(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办理时限、收费情况、注意事项、表格下载。
2、行政复议诉讼事项(法规科)
县局行政复议相关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全文。
3、审批表格下载(窗口办及各相关科室)
国土资源行政审批的各类申报表格下载,提供行政许可的网上申报通道。
4、审批过程、结果查询(各相关科室)
报建项目的审批过程查询和审批通知。
5、土地证公告(地籍科)
土地证初始登记、遗失、灭失、注销公告,全文。
6、土地招标、挂牌、拍卖信息(利用科)
我县招标、挂牌、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全文,公告地块和成交地块的图形。
7、土地成交信息(用地科)
我县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成交结果公示。
8、基准地价及本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财务科)
9、探矿权、采矿权证设立、变更和注销公告(矿管科)
(五)其他应公开的信息
1、部门工作动态(办公室)
行业新闻和本单位工作动态,领导专家关于国土资源管理的观点和评论,国内外同行的经验做法。
2、财务经费使用(财务科)
部门预算资金。
3、单位建设(办公室)
全县国土资源系统机关建设动态情况。
4、招考、录用公务员情况(人事科)
招考通知、录用公告。
5、举报投诉渠道及处理办法(监察室)
听取群众对国土资源管理的意见和建议,提供公众参与的平台,国土资源行政执法违纪、违规行为的举报投诉部门、电话及处理办法。
6、人事任免信息(人事科)
7、按《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应公开的内容
二、信息发布的组织
1、各科室要指定一名熟悉计算机知识的人员担任信息员,信息员负责本部门信息的收集、整理、制作和传递;
2、信息中心要指定专人负责接收并发布各科室需要发布的信息;
3、信息中心在国土资源内网公布各科室信息员名单。
三、信息发布的具体程序
1、各科室信息员根据有关规定收集、整理、制作需发布的信息,包括网上相关提问的应答内容;
2、信息员将拟发布信息报科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并通过内网传递到信息中心。涉及重大内容的信息,科室负责人必须报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传递到信息中心;
3、信息中心将收到的信息汇总并报分管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导;
4、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信息中心信息发布员将信息在县局网站或电子屏上进行发布;
5、各科室信息员在网上检查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并及时向信息中心反馈。
四、信息发布的时间要求
各科室应在信息产生或变更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收集、整理和科室审核,并将电子文档提交给信息中心,分管领导应当在接到汇总信息5个工作日作出是否发布的决定,信息中心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编辑发布工作。特殊信息发布时间另行规定。
五、信息发布的管理
1、各科室信息员每日必须至少浏览网站一次,及时准备网上相关提问的应答内容;
2、各乡所、局属各单位每月至少向市局信息中心上报2篇综合性的信息,机关各科室每月至少上报1篇综合性信息;
3、各科室通过内网传到信息中心的内容须保留备份,保存信息应遵循准确、完整、分类保存、便于查阅的原则。对各乡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所发布信息的数量及质量,信息中心将进行记录,每季度在网上公布一次。
六、信息发布责任追究
对违反管理制度,当公开不公开或不在规定时限内公开,或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秘密的信息,将追究有关负责人的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秋霜)二、信息发布的组织
三、信息发布的具体程序
四、信息发布的时间要求
五、信息发布的管理
六、信息发布责任追究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推进信阳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网站和电子屏信息发布,特制定本制度。
一、网站和电子屏发布信息的主要内容及对应负责科室
县局在综合服务楼二楼大厅设置电子屏,并对原有网站进行改版。网站和电子屏发布的信息属于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的范畴。其中电子屏主要发布土地、矿产交易公告,其它为网站发布的内容。网站和电子屏发布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除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外的的政府信息都在发布的范围。网站和电子屏发布信息内容具体如下:
(一)机构职能
1、单位领导及分工(人事科)
单位领导姓名、职务、照片及分管工作。
2、职能科室(人事科)
县局机关职能科室名称、工作职责、负责人姓名。
3、直属单位(人事科)
县局各分局、各二级机构名称、工作职责、负责人姓名。
4、工作规则、工作思路(办公室)
本单位概况、工作职责、“一换二从六不让”服务承诺,总的工作思路、相关管理制度。
(二)政策法规(法规科及相关科室)
1、土地管理
正在实施的、与市民密切相关的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
2、矿产管理
正在实施的矿产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
3、测绘管理
正在实施的测绘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
4、其他法规
正在实施的、与公众密切相关的听证、复议、执法监察等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类
1、发展规划和计划(法规科)
潢川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潢川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全文。
2、工作总结和要点(办公室)
潢川县国土资源年度工作总结,年度工作要点,全文。
3、统计数据和分析(法规科)
国土资源统计数据,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摘要。
(四)、业务工作类
1、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窗口办)
县局的行政许可事项,项目名称、政策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方式、联系方式(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办理时限、收费情况、注意事项、表格下载。
2、行政复议诉讼事项(法规科)
县局行政复议相关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全文。
3、审批表格下载(窗口办及各相关科室)
国土资源行政审批的各类申报表格下载,提供行政许可的网上申报通道。
4、审批过程、结果查询(各相关科室)
报建项目的审批过程查询和审批通知。
5、土地证公告(地籍科)
土地证初始登记、遗失、灭失、注销公告,全文。
6、土地招标、挂牌、拍卖信息(利用科)
我县招标、挂牌、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全文,公告地块和成交地块的图形。
7、土地成交信息(用地科)
我县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成交结果公示。
8、基准地价及本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财务科)
9、探矿权、采矿权证设立、变更和注销公告(矿管科)
(五)其他应公开的信息
1、部门工作动态(办公室)
行业新闻和本单位工作动态,领导专家关于国土资源管理的观点和评论,国内外同行的经验做法。
2、财务经费使用(财务科)
部门预算资金。
3、单位建设(办公室)
全县国土资源系统机关建设动态情况。
4、招考、录用公务员情况(人事科)
招考通知、录用公告。
5、举报投诉渠道及处理办法(监察室)
听取群众对国土资源管理的意见和建议,提供公众参与的平台,国土资源行政执法违纪、违规行为的举报投诉部门、电话及处理办法。
6、人事任免信息(人事科)
7、按《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应公开的内容
二、信息发布的组织
1、各科室要指定一名熟悉计算机知识的人员担任信息员,信息员负责本部门信息的收集、整理、制作和传递;
2、信息中心要指定专人负责接收并发布各科室需要发布的信息;
3、信息中心在国土资源内网公布各科室信息员名单。
三、信息发布的具体程序
1、各科室信息员根据有关规定收集、整理、制作需发布的信息,包括网上相关提问的应答内容;
2、信息员将拟发布信息报科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并通过内网传递到信息中心。涉及重大内容的信息,科室负责人必须报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传递到信息中心;
3、信息中心将收到的信息汇总并报分管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导;
4、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信息中心信息发布员将信息在县局网站或电子屏上进行发布;
5、各科室信息员在网上检查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并及时向信息中心反馈。
四、信息发布的时间要求
各科室应在信息产生或变更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收集、整理和科室审核,并将电子文档提交给信息中心,分管领导应当在接到汇总信息5个工作日作出是否发布的决定,信息中心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编辑发布工作。特殊信息发布时间另行规定。
五、信息发布的管理
1、各科室信息员每日必须至少浏览网站一次,及时准备网上相关提问的应答内容;
2、各乡所、局属各单位每月至少向市局信息中心上报2篇综合性的信息,机关各科室每月至少上报1篇综合性信息;
3、各科室通过内网传到信息中心的内容须保留备份,保存信息应遵循准确、完整、分类保存、便于查阅的原则。对各乡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所发布信息的数量及质量,信息中心将进行记录,每季度在网上公布一次。
六、信息发布责任追究
对违反管理制度,当公开不公开或不在规定时限内公开,或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秘密的信息,将追究有关负责人的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