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委各部委,县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切实做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确保全县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有关工作的通知,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扎实做好帮扶救助工作,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群众家中。各乡镇(办事处)、县直各单位要统筹安排、整合资源,集中对生产生活困难、迫切需要帮助的群众开展走访慰问、送温暖等活动。各级领导干部要扎实贯彻习近平新时代扶贫开发战略思想,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基层一线,多到困难群众中去,帮助群众解决遇到的各类急难问题。
落实好各项扶贫惠农政策,按时足额发放退休人员和城乡居民养老金、失业保险金、优抚对象抚恤补助优待金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待遇。扎实做好低保户、五保户、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零就业家庭、特困人员、去产能困难职工等特殊困难群众的生活救助工作,开展好对低保边缘户、因病致贫户、流动困难群众等的临时救助。加强党内激励关爱帮扶,组织开展好年终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和军队离退休干部、老战士和退役人员中的困难人员、烈军属等活动。加大对空巢老人和孤残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救助帮扶和安全保护你对,优化社会救助运行机制,提高办理效率,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符合条件的城乡老年居民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发放工作。集中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严厉打击恶意拖欠、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违法犯罪行为,保证农民工及时足额拿到应得报酬。
二、加大节日商品供应,保障节日市场平稳运行。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市场监测和调控力度,稳定粮油、肉蛋、蔬菜等重要商品供应,执行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搞好煤电油气运组织协调,保障城乡居民消费需要和价格基本稳定。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电子商务和网络购物、旅游市场等方面的监管,开展风险排查和专项治理,强化对节日高发的不正当有奖销售、虚假宣传行为和网络集中促销活动监管,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违法犯罪活动。
三、弘扬文明社会新风尚,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利用好“百姓宣讲直通车”、“中西部送戏下乡”、“县十九大精神宣讲团”等载体,全体党员干部利用双节期间走访慰问、驻村扶贫、探亲访友等时机,集中宣传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开展文化进万
家、文艺界“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加大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力度,组织开展民间文化艺术普及推广活动,扎实开展“扫黄打非”工作,为基层一线群众提供更多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文化产品。坚持正确导向和健康基调,抵制低俗之风,依法查处各种网络违法行为,
净化网络文化环境,营造良好节日文化氛围。强化旅游市场监管,引导游客文明旅游、文明出游。
四、统筹做好春运工作,让群众出行便利、安全。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春运工作协调机制,确保春运工作高效运转,科学调度各类运力资源,强化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等的协同衔接,保障“双节”运力供给。优化网络、电话、手机客户端等售票方式,加强票源信息、运行时刻、出行提示等出行信息服
务,针对学生、外来务工人员开展特色购票服务。加强运输安全监管,严查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强交通疏导管控,针对可能出现的极端恶劣天气和旅客滞留等突发情况,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工作,防止大规模交通拥堵和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五、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集中深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重点强化对烟花爆竹产运储销和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加强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检查,严格落实人员密集场所和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防范措施,认真抓好重点行业安全专项整治,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和重特大火灾事故。加强对重点区域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严防火灾事故发生。加强公共卫生管理,有效监测和防控流感、H7N9等重大流行性疾病等公共卫生事件防范应对。
六、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依法妥善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信访工作力度,及时依法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切实防范各类群体性事件发生。强化社会面巡逻防控,严密落实公交车站等重点部位安全管理措施。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电信诈
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和各种严重暴力犯罪。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集中开展深化严打暴恐活动专项行动,强化重点地区、重点部位治安管控,严防暴力恐怖袭击事件发生。
七、从严抓好正风肃纪工作,坚决杜绝“节日腐败”。 各级领导干部要持续深入反对“四风”,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中心奢侈浪费,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
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利用婚丧喜庆敛财,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各级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要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财经纪律,勤俭过节、文明过节,不得以任何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不得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不得以各种借口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惩戒问责力度,对违规违纪行为严查快处,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问题典型、突出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八、认真落实值班应急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各乡镇(办事处)、县直各单位要强化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健全应急协调机制,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有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公安、消防、医院、气象、银行、供水、供电、供气等直接服务群众的窗口单位,要安排好节日值班,加强值班力量,确保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本通知精神,并统筹做好岁末年初各项工作。县纪委、县委维稳办、县网信办、县委群工部(信访局)等及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切实推进作风转变,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确保把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中共潢川县委办公室
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