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政办〔2018〕22号
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潢川县深入推进土地利用综合
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潢川县深入推进土地利用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6日
潢川县深入推进全县土地利用综合改革
实 施 方 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省委、省政府关于全省土地利用综合改革重大战略部署实施,提升全县国土资源保障能力和土地资源利用水平,更好服务潢川经济社会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省委省政府实施国家粮食生产核心区规划示范县、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全面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坚持以“四位一体”为统筹,积极推进土地利用综合改革,创新土地资源规划、开发、供应、利用方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资源保障水平,增值土地资源的资产价值和资本价值,为乡村振兴战略、文明城镇、大美潢川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基本思路
按照保障发展与保护环境内在统一、相互促进的要求,以城镇规划区内建设用地、农村耕地、乡村建设用地(以下简称“三块地”)为主战场,在全县纵深推进土地利用综合改革,以“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为基础,以提升土地供应质量为方向,以提高土地资源的资产价值和资本价值为主线,综合运用行政、市场、经济、科技四种手段,通过实施“多规合一”规划,拓展土地储备,开展土地信托,进行土地综合整治,打通土地资源向资产、资本转化并增值的渠道,促进城镇建设用地保障科学有序、节约集约,农村耕地数质并升、规模流转,乡村建设用地布局科学、生态宜居,为新型城镇化、农业农村现代化、城乡融合发展提供有力的土地和资金保障。
(三)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土地利用综合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为了人民,人民是改革过程的重要参与者与推动者。一切改革行为都必须坚持征求民意,顺应民愿的原则,围绕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高质量,长眼光,实施区域协调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提高人民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坚持以政府为主导。推进土地利用综合改革要充分利用好“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各尽其职。
——坚持以担当精神为动力。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要主动转变观念,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担负起应有的责任,敢于担当,科学谋划,善作善成,争当土地利用综合改革的模范和先锋。坚决纠正懒政怠政、无所作为和消极避责思想,让不作为者无位。
——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创新土地开发利用方式必须牢牢把握市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管理资产理念开发供应利用土地资源,以价值与效益最大化作为土地利用综合改革的结果导向。
——坚持以法治为依据。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等政策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方式、标准,推进土地利用综合改革各项工作。坚持保障中保护、保护中保障;坚持规划先行,稳步推进,提升规划的科学性、严肃性和权威性。
——坚持以综合系统改革为引领。土地利用管理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工作,改革土地开发供应利用方式,是党的十九大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既要革除老的思想观念,又要确立新的管理理念;既要突破原有的禁锢和约束,又要订立新的政策和规范;既要运用行政手段,又要创新并善于综合运用行政、经济、市场和科技手段,举全县之力,试点先行、循序渐进,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地加以推进。
二、工作目标
(一)短期目标(2018-2020年)
通过土地利用综合改革,到2020年底,盘活闲置和低效利用土地1000亩,完成城市规划区批而未供土地9000亩的征收储备工作,3年县城规划区内土地出让收入力争达到15亿元,乡镇规划区内土地出让实现实质性突破;新增耕地20000亩,“空心村”拆旧复垦30000亩,易地扶贫搬迁宅基地拆除复垦43亩。其中:2018年城镇规划区内建设用地计划收储2000亩,新增耕地4000亩,“空心村”拆旧复垦10000亩,易地扶贫搬迁宅基地拆除复垦43亩,解决百城提质、脱贫攻坚、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振兴战略中“地从哪里来”和“钱从哪里出”的问题。
(二)长期目标(2020—2030年)
到2030年,土地资源资产资本管理更加规范,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利用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更加充分,土地资源供应、土地资本价值和新型城镇化需求平衡,政府调控土地市场能力更加有力。全县土地资源资产资本转化更加顺畅,达到土地资本与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需求大体平衡,大力支撑新型城镇化发展,实现乡村振兴规划建设任务。
三、主要任务和实施路径
(一)城镇规划区内建设用地(第一块地)
城镇规划区内建设用地是指城镇开发边界控制线内的建设用地,分为新增国有建设用地和存量国有建设用地,主要包括批而未征土地、征而未供土地、供而未用闲置土地和城镇低效用地等。城镇建设用地利用改革核心是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提高城镇规划区内建设用地的节约集约水平,途径是采取“五个统一”办法,即:统一规划,统一谋算,统一收储,统一开发,统一供应,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将已征收未利用土地、依法收回的国有土地等全部纳入政府土地储备体系,强化政府在土地配置方面的主动性,统筹各类项目建设,统一进行整理开发,达到基础设施完善,提升土地质量和价值空间,由政府“一个龙头”向市场有序供应土地。
1.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土地储备工作的意见。建立“统一规划、统一收储、统一开发、统一出让”的土地储备工作机制;明确土地平整以及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主体;明确土地储备资金的保障机制,资金拨付程序等。进一步明确各相关单位工作职责:各项目指挥部负责统一协调指挥,国土局负责土地报批工作;乡镇、办事处、产业集聚区负责按征地方案进行土地征收实施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土地储备资金的筹措及监督使用。乡镇规划区内经营性土地须经依法报批征收后公开出让,土地收益县乡合理分配,用于乡镇基础设施建设。
2.统一全县土地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标准,包括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依据相关政策法律,结合潢川实际,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订全县统一的土地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标准及实施程序,指导各指挥部、各乡镇、办事处、产业集聚区统一执行。征地安置补偿标准制订既要考虑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又要兼顾被征地群众的长远生计。
3.制订国有土地收购补偿的标准及操作程序。依据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借鉴外地经验,出台适合潢川县情的国有土地收购补偿标准及操作程序。
4.科学制定土地征收储备计划。根据城市规划和年度供地计划,结合县财政状况及经省政府批准用地情况,科学编制年度土地储备计划,构建“中远期规划、三年滚动计划和年度计划”三级体系,推进土地储备计划与新增建设用地申报计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棚户区改造计划、财政预算计划等各类计划的深度融合,严格按时间节点逐步将新增建设用地、存量建设用地实施征收,纳入政府土地储备范围,形成大储备新格局。
5.按照土地征收储备计划实施土地征收。按照土地储备计划实施土地征收工作。截止目前,城市规划区内经省政府批准未完成供应土地8221亩,其中:春申办事处1003亩,弋阳办事处3034亩,老城办事处300亩,定城办事处789亩,产业集聚区3095亩。依据上述年度征收储备计划,未完成征地的单位,要明确征地任务及完成时限,切实开展土地征收储备工作。
6.实施储备土地的开发及管护。土地供应前,县政府统筹实施对储备土地的一级开发,做到道路、供水、供电、供气、通讯、照明、绿化、土地平整等基础设施建设,向市场投放产权明晰、配套完整的“熟地”。将土地储备与城市生态环境、公共服务、教育文化、商业金融等各类项目的建设统筹衔接起来,综合提升储备地块的开发利用价值。积极推进城镇片区综合开发,推动产城融合,促进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共同提升。同时对纳入储备的土地通过出租、临时利用,拉围墙等方式进行有效管护,建立巡查制度,防止侵害储备土地权利的行为发生。
7.加快土地供应,严格供应管理。根据市场的变化情况、用地需求情况,科学编制年度供地计划,有计划的把土地投放市场,科学调控土地供应的规模、结构和时序,保障合理用地需求,经营性项目用地,严格通过“招拍挂”供地,提高土地资产配置效益,有效增加政府财政收入。
(二)农村耕地(第二块地)
农村耕地是指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范围内基本农田,以及一般耕地和宜耕后备资源。农村耕地利用改革的重点:一是加强土地综合整治,增加耕地占补平衡指标。通过整治,既能提高耕地质量,又能打破现有田坎、沟渠、地边限制,把小块田、“面条田”整治成大方田,促进优质耕地集中连片,推动形成上规模、高效益、有特色的现代农业基地。2018年至2020年在全县开展未利用地整治工作。全县未利用土地资源3.76万亩,由设计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市国土局立项审批,作为县财政投资实施补充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和提质改造项目,争取2018年4月前完成市国土局立项,到2019年底完成验收、交易。2020年再对其他未利用地进行完善整治,力争整治面积新增2万亩。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按照实际验收新增耕地面积,对乡村两级及乡镇国土所补助工作经费,具体标准另行发文。二是发挥土地信托职能。结合我县实际,探索成立土地开发公司、股份公司、土地股份合作社等形式的县级农村土地信托机构。运用农村土地信托信息化平台,支撑土地流转业务运行和管理。三是创新资金投入和使用管理。以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作为引导资金,拓宽土地整治资金来源渠道,通过招商引资进行土地规模流转和土地整治资金融资,运用财政资金和吸纳社会资金共同投入土地流转、土地整治,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步伐。四是建设土地指标统筹使用制度。对土地信托后开展土地整治产生及其他途径产生的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包括数量和质量两种指标)进行科学管理,通过“政府调控+市场配置、公开交易+适度储备”的模式,建立土地指标统筹使用制度。
(三)乡村建设用地(第三块地)
乡村建设用地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企业、公益事业或者农民建设住宅所需占用的农村集体土地以及国有的独立工矿用地。乡村建设用地利用改革我县以“空心村”整治和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宅基地复垦为重点,2020年前,全县“空心村”拆旧复垦力争达到30000亩,2018年底拆旧复垦20000亩,2019年和2020年10000亩潜力的空心村整治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三块地”土地利用综合改革,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改革创新决策,推动我县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大工作部署。各乡镇、办事处,县直各相关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迅速行动起来,转变作风,真抓实干,推动各项改革任务深入落实。
(二)建立组织,加强领导。县政府已成立全县土地利用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全县土地利用综合改革工作。县国土局要加强日常统筹和业务指导工作。各乡镇、办事处是推进土地利用综合改革的主体,要成立专门组织机构,配齐配强人员力量,立足本地实际,推动改革任务逐一落实。
(三)宣传发动,形成态势。加大土地利用综合改革的宣传力度,向公众解读和宣传改革任务内涵和改革方向,营造合力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强对改革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及时总结推广综合改革中产生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舆论引导,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推动形成社会共识。
(四)制定方案,科学实施。各乡镇、办事处要根据本方案,立即组织人员和设计技术人员按照县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逐地块进行核实测绘,尽快制定祥尽的实施方案。
(五)加强监管,有序推进。县土地利用综合改革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全县土地利用综合改革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各项改革任务在规范、有序的轨道上运行。土地收储必须经县政府批准,依据全县统一标准,按照计划实施。未利用地整治工作必须经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可行性报告,报市国土局立项,省国土厅备案同意后才能开始实施。“空心村”整治工作由乡镇、办事处牵头、群众自愿,经县土地利用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同意,县国土局备案后,才能组织实施。
(六)统一考核,严格督查。县政府将把“三块地”改革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建立奖惩机制,严格督查督办,定期通报排序,确保改革工作落到实处。
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