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政办〔2018〕23号
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潢川县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
更新调整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
《潢川县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抓好落实,确保此项工作圆满完成。
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6日
潢川县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
工 作 方 案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7〕27号)和《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的通知》(豫国土资办发〔2017〕4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的和意义
基准地价管理是我国地价管理工作的核心,基准地价定期更新是地价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政府规范和稳定土地市场,保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合法权益的有效手段,也是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迫切需要。
随着我县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土地资本的投入显著增加,土地开发强度日益提高,土地供求状况也发生了变化,全县土地市场价值随之变化;同时,依据城镇土地利用分类的新要求,国家对推进土地集约利用的调控政策规定了更高的标准,现行的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已不能准确反映城镇土地市场的现实状况,难以适应当前的城市地价管理需要。
为加强对土地价格的宏观调控,规范和完善土地市场管理,保护土地资源,最大限度发挥土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确保我县基准地价成果和宗地评估标准具有针对性、现实性、合理性,需要尽快对县城镇土地级别进行调整,对基准地价进行更新。
二、工作原则
(一)科学评估、有效服务原则。严格按照《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T/T18507-2014)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T/T18508-2014)规定,立足实际,做到科学性、现实性、可操作性相结合,积极服务于政府土地调控,维护正常土地市场秩序。
(二)开拓创新原则。在原有定级估价基础上,适当探讨标定地价评估思路和方法,形成完整的城镇建设用地定级估价方法体系。采用计算机、地理信息系统等新技术、新手段,实现地价管理的信息化、科学化。
(三)与土地宏观调控政策相衔接原则。在分析上一轮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基础上,注重与以往基准地价成果及相关地价法律、政策等衔接,强化延续性,分析存在的差异,做到与现行政策规定科学合理有序衔接。
(四)与本地实际相结合原则。严格执行上级文件,并结合本地实际,科学、合理地组织实施更新调整工作,提高成果的应用价值。强化基准地价的应用研究,有效解决土地利用管理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三、更新范围
按照豫国土资办发〔2017〕42号文件的要求,根据《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结合我县实际,确定的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范围是: 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规划内的所有建设用地、建制镇以及开发区、独立工矿区和产业集聚区等城镇建设规划覆盖区域。
四、更新任务
以2018年1月1日为基准日,完成潢川县管辖范围内城市及各建制镇的土地级别调整与基准地价的更新工作,完成全县城镇土地基准地价平衡工作。
主要完成以下工作任务:
(一)根据城镇社会经济概况和土地市场情况,分用途评定和调整更新范围内的土地级别;
(二)分级别评定商服、住宅、工矿仓储、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交通运输、水利设施、特殊用地等用地类型的基准地价;
(三)建立主要商业街道的商服用地路线价;
(四)建立城镇商服、住宅、工矿仓储、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交通运输、水利设施、特殊用地等用地类型基准地价修正体系;
(五)制作土地级别图、基准地价图、主要商业街道的路线价图;
(六)完成城镇土地级别调整和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报告和技术报告;
(七)组织对基准地价成果验收和平衡,并上报政府批准公布实施。
五、成果形式
(一)提交验收的成果
文字成果、图件成果、电子成果等。
1.文字成果
县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报告
县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技术报告
县基准地价更新平衡报告
县城镇基准地价、商服用地路线价修正体系
2.图件成果
县因素作用分值图、综合作用分值图
县城镇各类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图、地价样点分布图等
3.计算机成果
县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技术报告和工作报告的光盘、县城镇定级样点地价分布图、因素作用分值图、综合作用分值图的光盘;各城镇土地级别图、基准地价图的光盘
(二)成果上报要求
文字材料为word格式,图件材料为ArcGIS或MapGIS格式,表格材料为excel格式,计算机信息系统成果为ArcGIS或MapGis格式。
六、时间安排
基准地价更新调整是一项任务重、技术要求高的工作,根据省国土资源厅的工作部署,本轮城镇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于2018年6月底前完成。为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按项目工作过程分为工作准备、工作实施、成果平衡、成果验收和成果公布五个阶段开展:
(一)组织领导与工作准备(2018年3月底以前)
为加强对本次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的领导,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提交的成果达到科学性、现势性、适用性、可操作性要求,县政府成立潢川县基准地价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次更新工作中的技术指导及成果论证、听证、验收的有关工作。
(二)工作实施阶段(2018年3月—2018年4月)
以《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为依据,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多因素综合评价的方法,对城镇定级和估价因素进行调查,分类定级和评测基准地价,通过计算机信息系统完成测算,建立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数据库,提交初步成果并建立相应的基准地价修正体系。
(三)成果平衡阶段(2018年4月—2018年5月)
2018年4月31日前,市基准地价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对市辖范围内各县(市)提交的更新调整初步成果进行预检,并对全市地价进行平衡。县级根据预检意见和平衡建议,调整修订初步成果,组织听证,准备验收资料。
(四)成果验收阶段(2018年5月—2018年6月)
2018年7月,市基准地价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对提交的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初步成果进行验收。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将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作为当前重要工作任务,把基准地价更新调整作为提升国土资源管理水平的重要抓手和落实集约节约用地的具体举措,指定专人负责,做好人员、场地、经费和技术保障。各乡镇、办事处要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二)明确责任、强化协调。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根据基准地价更新工作任务,协调建立部门共同责任机制,加强政府相关部门之间以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内部的协调与配合,分解落实任务,确保各项工作都落到实处。
(三)细化方案、抓好落实。根据区域实际,进一步完善落实城区和各乡镇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更新调整的工作方案,制定具体的任务清单和工作日程,依法依规选择承担基准地价修订更新任务的技术承担机构,做好各项工作衔接。
附件
潢川县城镇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更新调整
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胡 峰(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陈 杰(县政府办副主任)
肖 伟(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张树涛(县物价局副局长)
杨 咏(县财政监督检查局局长)
张国杰(县教体局副局长)
罗 平(县规划办副主任)
代 伟(县房产管理中心副主任)
刘欣征(县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朱 翔(县环保局副局长)
董俊杰(县公安局副书记、副局长)
余海学(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吴晓煜(县统计局副局长)
屈灿东(县国税局副局长)
胡广刚(县地税局副局长)
宋 帆(县农业局副书记)
高富先(县林业局副局长)
刘长伟(县水利局副局长)
樊建波(县国土资源局工会主席)
乐文博(县发展改革委员会副主任科员)
李宜运(春申办事处副主任)
付 强(定城办事处组织委员)
王 祥(弋阳办事处副科级干部)
苏 军(老城办事处党工委委员)
闰沪京(双柳树镇副镇长)
李永峰(伞陂寺镇副镇长)
李 剑(黄寺岗镇武装部长)
吴新华(付店镇副镇长)
胡龙洋(江家集镇副书记)
张 翔(仁和镇副镇长)
林德军(桃林铺镇组织委员)
余龙飞(卜塔集镇副镇长)
杨建明(踅孜镇人大主席)
匡晓伟(县国土资源局利用股股长)
崔建东(县国土资源局地价评估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国土资源局,肖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樊建波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