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
一、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一)稳定农用地面积
规划期内,以耕地保护和生态建设为前提,稳定农用地面积。优先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适当调整园地和林业用地面积。2009年全县农用地面积为127946.83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78.26%;2020年调整为126936.29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77.64%。
1、严格保护耕地
严格控制耕地减少,保质保量完成补充耕地任务,2009年耕地面积100295.17公顷,规划期内全县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1314.14公顷。规划期末,耕地面积调整为99936.16公顷。
2、逐步减少园地
2009年全县园地面积为673.34公顷,建设占用108.79公顷,规划到2020年园地面积为564.55公顷。
3、逐步减少林地
2009年全县林地面积9252.60公顷,建设占用340.37公顷,规划到2020年调整为8912.23公顷。
4、合理安排其他农用地
适当减少其他农用地面积,2009年全县其他农用地面积为17725.72公顷,2020年减少到17523.35公顷,规划期内减少202.37公顷。
(二)合理增加建设用地
2009年全县建设用地面积28037.31公顷,2020年增加到29089.31公顷,规划期内增加1052公顷。
1、有序增加城镇工矿用地
大力推动工业化,加快发展城镇化。2009年全县城镇工矿用地面积为2829.71公顷,2020年增加到5107.71公顷,规划期内增加2278公顷。
2、逐步减少农村居民点用地
积极推进农村居民点整理,逐步缩小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2009年全县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21496.01公顷,2020年减少到20045.01公顷,规划期内减少1451公顷。
3、增加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
2009年全县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共3711.59公顷,2020年调整为3936.59公顷,较2009年增加225公顷。重点保障能源、交通、水利、旅游等基础设施项目用地。指标不足部分由省级统筹安排。
(三)适度减少其他土地
规划到2020年,其他土地面积为7466.03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比例是4.57%。与2009年相比,建设占用减少其他土地41.46公顷,使全县土地利用率2020年达到95.43%。
表3-1 潢川县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单位:公顷
二、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
(一)合理安排国土生态屏障用地布局
优先安排国土生态屏障用地、协调安排基本农田和基础设施用地、优化城镇村用地布局的用地空间布局次序、原则和要求,设定核心生态网络体系,维护和改善区域生态安全格局,形成基本的国土生态屏障。根据潢川县形态多样的地貌特色和亚热带与暖温带过渡地带的特殊自然条件,加强淮河流域水土保持林建设,维系河道、湖泊的自然形态,构建以山体、河流、湖泊、湿地等为主体的陆、水生态脉络相互交融的国土生态屏障。
规划期内一方面重点促进城、镇、村地区绿化、美化,重点强化水库、河流周边的生态涵养林保护与建设,重点建设环城林带,重点抓好围村林、行道树林和房前屋后的绿化美化,提高城市居民生活质量,为旅游人口提供良好居住环境;另一方面,促进农区生态廊道和农田防护林建设,结合交通、河道沿线布设生态廊道,结合田间生产路、地埂堰边营建小网络的农田防护林。
(二)优化农用地布局
依据资源禀赋和交通优势,按照农业产业区域比较优势,调整优化农业区域布局,促进农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生产的资源配置效率。县域农用地布局要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充分依托各地的优势产业和特色产品,结合河南省、信阳市及潢川县的产业发展规划的要求,不断优化区域布局,积极建设优势产业基地。利用当地农业资源的优势,大力调整农业内部结构,加快特色农业基地建设。以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生产、园区化建设为重点,促进农业经济向集约化、产业化、市场化方向发展。规划期内,重点抓好四大特色种植业基地、五大渔业基地、五大畜禽养殖基地建设。
四大特色种植业基地——以卜塔集镇为中心、以周边5个乡镇和312、106国道两侧为重点,辐射全县的花木基地;沿河乡镇杨树速生丰产林基地;三条垄岗缓坡地和部分沿河滩地种植茶叶、板栗、桃等为主的经济林基地;“蟹田米”、“京川极早”紫云英和“淮山药”、“黄心菜”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
五大渔业基地——以双柳树镇、张集乡、江家集镇为核心的河蟹养殖基地;以黄寺岗镇、伞陂寺镇、传流店乡为核心的甲鱼、鳝鱼养殖基地;以黄湖农场、来龙乡、踅孜镇、魏岗乡、付店镇等为核心的商品鱼养殖基地;以黄湖农场、邬桥水库为主体的名优鱼苗繁育基地;以老龙埂水库、伞陂寺、黄湖农场为核心的休闲渔业基地。
五大畜禽养殖基地——以付店镇、隆古乡、伞陂镇、白店乡、谈店乡、卜塔集镇等乡镇为重点的樱桃谷鸭生产基地;以伞陂镇、桃林铺镇、黄湖农场、传流店乡、魏岗乡、来龙乡等乡镇为重点的瘦肉型猪基地;以上油岗乡、谈店乡、黄湖农场、踅孜镇、张集乡、来龙乡等乡镇为重点的波尔山羊基地;以仁和镇、双柳树镇、魏岗乡、隆古乡、伞陂镇等乡镇为重点的养鹅基地;以仁和镇、双柳树镇、张集乡、江家集镇、传流店乡等乡镇为重点的地方水牛开发带和以桃林铺镇、魏岗乡、来龙乡等乡镇为重点的优良肉役兼用型黄牛开发带。
(三)耕地布局
落实信阳市下达的耕地保有量任务,使全县耕地面积稳步增加、质量有所提高。按照这一目标,规划期内要重点保护好现有的优质耕地,利用科技和生物技术,全面提高耕地质量。重点抓好以后备资源较为丰富的桃林铺镇、黄寺岗镇、伞陂镇、魏岗乡、张集乡、江家集镇和上油岗乡等乡镇为主的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
规划期末全县耕地总面积99936.16公顷,在各乡(镇)的分布面积有所调整:
表3-2 潢川县各乡(镇)耕地面积调整表 单位:公顷
耕地面积减少情况:中心城区涉及的春申、定城、弋阳和老城四个街道办事处辖区内耕地后备资源贫乏,所以本次规划修编我们按照以下方案对各乡(镇)规划期末耕地保有量进行了调整,耕地面积由2009年的4826.05公顷减少到2020年的3497.26公顷,减少1328.79公顷;白店乡耕地面积由2009年的7168.16公顷减少到2020年的7089.68公顷,减少78.48公顷;黄湖农场耕地面积由2009年的483.16公顷减少到2020年的468.18公顷,减少14.98公顷。
耕地面积增加情况:耕地后备资源较为丰富的双柳树镇、伞陂镇、卜塔集镇、仁和镇、付店镇、踅孜镇、桃林铺镇、江家集镇、黄寺岗镇、江家集镇、传流店乡、魏岗乡、张集乡、来龙乡、隆古乡、谈店乡和上油岗乡共16个乡镇的耕地面积由2009年的87817.80公顷增加到2020年的88881.04公顷,增加1063.24公顷。
(四)基本农田布局
依据基本农田调整有关标准和规定,结合城乡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区域的划定,调整优化基本农田空间布局。基本农田布局调整分为两步走,第一步确定潢川县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第二步对潢川县基本农田布局进行调整。
1、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全县基期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75792.29公顷,规划期内上级规划下达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为75821公顷(含为郑州航空经济示范区易地代保基本农田300公顷),本次规划衔接划定的实有面积为76137.72公顷,多保316.72公顷作为基本农田预留区,不可预见性项目占用基本农田时,可以从预留区中核减,保证基本农田不低于上级下达保护任务。规划期内各乡(镇)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统计见表3-3。
表3-3 潢川县各乡(镇)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统计表 单位:公顷
2、代保基本农田情况
全县规划期内郑州航空经济示范区易地代保基本农田300公顷,其中双柳树镇12公顷,伞陂镇17.89公顷,卜塔集镇6.50公顷,仁和镇15.50公顷,付店镇25.60公顷,踅孜镇9.44公顷,桃林铺镇21.15公顷,黄寺岗镇21.20公顷,江家集镇18.50公顷,传流店乡15.65公顷,魏岗乡20.50公顷,张集乡20.80公顷,来龙乡17.47公顷,隆古乡15.50公顷,谈店乡23.33公顷,上油岗乡16.50公顷,白店乡22.47公顷。各乡镇代保基本农田面积见表3-4。
表3-4 规划期内全县各乡镇代保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表 单位:公顷
3、基本农田调整
依据潢川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全县基本农田调整空间,科学调整基本农田布局。对潢川县基本农田的布局进行调整。首先将中心城区、产业集聚区、建制镇镇区的允许建设区(即规模边界内)和有条件建设区内的基本农田调整为一般农田,为经济社会发展留出必要的、合理的用地空间;其次,将部分新型农村社区的允许建设区内的基本农田调整为一般农田,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留出合理的用地空间。
(1)基本农田调出情况
规划期间,潢川县共调出基本农田面积2864.95公顷,占全县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的3.78%。
一是将中心城区、产业集聚区所涉及的付店镇和伞陂镇的565.12公顷基本农田调出。其中将付店镇的樊村、付店村、里棚村、刘楼村、路口村、新胜村等村共计276.18公顷基本农田调出;伞陂镇的苏大塘村、万大桥村、余营村等村共计288.94公顷基本农田调出。
二是将各镇区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内的1888.35公顷基本农田调出。
三是将各个乡(镇)新型农村社区411.48公顷基本农田调出。
(2)基本农田调入情况
全县共调入基本农田面积3210.38公顷,占全县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的4.24%。其中双柳树镇219.84公顷、伞陂镇268.24公顷、卜塔集镇1.91公顷、仁和镇54.32公顷、付店镇81.74公顷、踅孜镇433.80公顷、桃林铺镇294.22公顷、黄寺岗镇249.70公顷、江家集镇77.87公顷、传流店乡70.30公顷、魏岗乡194.94公顷、张集乡341.57公顷、来龙乡366.16公顷、隆古乡109.95公顷、谈店乡340.50公顷、上油岗乡36.96公顷、白店乡62.82公顷、黄湖农场5.54公顷。
基本农田具体调整情况详见表3-5:
表3-5 规划期内潢川县基本农田调整面积平衡表
单位:公顷
(五)园地布局
规划期内,调整园地布局,一是加强对中低产园地的改造,二是适度调整园地布局,提高效益。园地面积与2009年相比减少108.79公顷,2020年为564.55公顷,主要分布在双柳树镇、仁和镇、黄寺岗镇、隆古乡等镇。
(六)林地布局
按照“严格保护、积极培育”的要求,以建设良好生态环境为目标,管好、用好现有林地,加强低效林地的改造。把林业放在生态建设的首位,坚持保护优先、积极发展的原则,着力提高现有林地的管护水平。加强林地征占用管理,禁止毁林开垦和非法占用林地,强化水库、河流周边的生态涵养林保护与建设,大力推进退耕还林、丘陵生态林建设、农田防护、生态廊道网络建设、城市林业生态建设和村镇绿化等六大重点生态工程和经济林基地建设与花卉苗木建设两大产业工程建设,规划期末林地面积8912.23公顷,规划期内林地面积基本保持稳定。
(七)其他农用地布局
合理安排温室栽培、畜禽养殖等设施农用地,引导新建畜禽场利用工矿废弃地和荒山、荒坡、荒滩等未利用土地,加快农业产业化、规模化发展。优化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养殖水面用地布局,加快村容村貌整治,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2020年其他农用地面积17523.35公顷,较2009年减少202.37公顷。
(八)优化建设用地布局
以调整和优化全县城乡建设用地结构为重点,以提高城乡建设用地效率为核心,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按照《潢川县全面建设小康规划纲要》,保障中心城区和重点镇的用地需求,推进产业向集聚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住宅向社区集中,提高基础设施运行能力和效益,有效控制建设用地规模。
(九)城镇工矿用地布局
根据潢川县“十二五”规划的发展思路,潢川县将以拓展城市功能、强化产业支撑为着力点,科学规划、集约发展、整体推进、重点突破,提高中心城区的集聚力和辐射力,加快城镇化进程。
合理调控城镇工矿用地增长规模和时序,引导城镇协调发展,防止城镇工矿用地过度扩张。规划期内,逐步形成适合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空间布局合理、职能结构协调、等级体系配套的城镇体系结构,构建“一心、两带、三轴、四区”城镇空间格局。
“一心”指潢川县城区和城区外围五个卫星城镇。
“两带”指由东向西横穿全县的312国道而成的城镇带和由南向北纵穿全县106国道而成的城镇带两带十字交叉于中心城区,形成城镇发展核心。
“三轴”指潢川县境内的“一纵两横”三条重要城镇发展轴线,分两个级别,一级轴线是沿338省道发展轴线。二级轴线包括两条,一条是沿X008县道发展轴线,一条是沿县域东部环路为发展轴线。三条轴线所连接乡镇构成中心城区的次级辐射范围。
“四区”指以经济区划分为基础,划分东西南北四个城镇发展协调区。以经济为脉络,依照道路为骨架连贯各城镇,使四个区域形成统一的整体。
按照潢川县城镇体系空间布局、职能分工以及各建制镇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资源分布状况、产业结构等,合理规划城镇工矿用地布局。优先保障中心城区发展用地,提升其规模等级和经济辐射能力;重点保障四个组团发展用地,扩大其区域影响力;合理增加重点建制镇和312、106国道沿线建制镇的建设用地,其他建制镇建设以内涵挖潜为主,适当增加用地规模。
优化工业用地结构。按照总量控制、结构优化、优势突出、产业集群的思路,立足资源环境条件以及现有的工业基础,依托交通区位优势、市场区位优势、劳动力资源优势,加快食品加工、纺织服装、农副产品加工和物流产业发展,着力推进产业集群发展和产业间的功能互补,实现产业间的融合和土地的集约利用。具体城镇工矿用地指标分解情况见表3-6。
表3-6 潢川县各乡(镇)城镇工矿用地指标分解情况表
(十)农村居民点布局
坚持集中集聚的发展方式,新建住房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向集镇和新型农村社区集中。结合城乡总体规划,编制农村居民点规划期发展规划,制定迁村并点、集中居住的奖励政策,加大零星农民住宅的撤并力度,严格执行农村宅基地的用地标准,统筹安排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用地,引导农村居民适度集聚,科学优化空间布局。
根据村镇体系规划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规划,统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与旧村庄改造,合理安排农村建设用地整治规模和实施时序。按照节约集约、优化布局、改善民生、整村推进等基本要求,优先选择城乡结合部和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城市组团附近的新型农村社区以及布局散乱、整治潜力大、生产生活环境亟需改善的村庄纳入近期实施。
规划期间主要保障了“十二五”期间新型农村社区用地需求,通过农村居民点自求平衡给予了保障。结合《潢川县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规划期内全县共整治农村居民点用地3262.35公顷,共涉及拆旧村庄123个,其中农村居民点减量面积为1451公顷,新型农村社区拆旧村庄面积为1811.35公顷;规划新型农村社区39个,预留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用地1811.35公顷(其中生活用地811.29公顷,产业发展用地1000.06公顷),通过旧村土地整治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规划至2020年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控制在20045.01公顷以内,规划期内农村居民点用地净减少1451公顷。
(十一)交通用地布局
规划期内交通建设主要是加强开封经周口到潢川地方铁路,重点做好宁西铁路复线,大广、沪陕高速线等配套设施建设。以完善网络、提升互联互通能力为重点,加快打通潢光快速交通道路,进一步改造提升干线公路,重点推进G106线、312国道城区改线工程;改造现有交通运输线路,努力提高公路的技术等级和通行能力,完善县域公路网络等用地规模为873.43公顷,用地均由省统一解决。
(十二)水利用地布局
按照国家防洪标准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提高现有防洪除涝工程体系,提高骨干河道的防洪能力;促进农村水利设施建设,保障以大型灌区节水改造、雨水集蓄利用和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为重点的农田水利设施用地,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改善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条件。规划期内水利建设主要任务是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城市防洪、河道治理以及灌区续建配套和水能开发利用等用地规模为245公顷,用地均由省统一解决。
(十三)其他建设用地布局
规划期内,抓好黄国故城风景区、白店万亩花木精品博览园、双柳洪山寨生态文化旅游景区等风景旅游区422.75公顷的开发、建设,已安排225公顷指标,不足部分用地由省统一解决。
为改善全县生态环境质量,增强生态服务功能,从县域生态保护实际出发,应进一步扩大生态用地保护面积。对各类生态保护用地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划实行严格的用途管制,确保保护区用地性质不发生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