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土地整治重大工程
一、土地整治潜力分析依据《潢川县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问题研究》成果。结合潢川县土地整治实际,测算全县规划期内土地整治增加耕地潜力为1314.14公顷,土地资源开发也有一定的整治空间。
二、土地整治目标
土地整治总目标是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耕作条件,调整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区域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形成合理、高效、生态环境良好的土地利用格局。以潢川县新一轮规划修编为契机,掀起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新高潮;以建设豫东南区域性中等城市为目标,多渠道引进资金投入土地开发整理,为潢川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努力构建和谐的现代化潢川作贡献,为实现土地资源集约、合理利用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打基础。
(一)具体目标
1、全面推进土地综合整治
加强农用地整理。积极稳妥地开展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重点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组织实施潢川县国家级基本农田整理项目示范区。
大力推进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按照依法依规、因地制宜、尊重民意、量力而行、循序渐进的要求,依据潢川县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规划,稳步推进全县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促进农村土地集约利用,使村容村貌得到极大改善。到2020年通过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新增耕地1314.14公顷。
2、适度开发宜农后备土地资源
适度开发宜农其他土地。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合理确定土地开发的用途和规模,稳步开发滩涂、其他草地,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利用。
三、土地整治重点区域
(一)农村居民点整理重点区域
规划期内通过开展农村居民点整理,促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改善村民居住环境,提高生活质量。同时增加耕地面积,为实现耕地动态平衡创造条件。规划期内通过农村居民点整理可新增耕地面积1314.14公顷。
(二)土地开发重点区域
本区耕地后备资源较多(集中连片面积超过2公顷),开发利用的方向以补充耕地、园地为主,开发要在不破坏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坚持适度开发并进行水、田、林、路综合整治。
依据潢川县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及其他用地适宜性评价结果,潢川县待开发土地资源1826.50公顷,分布于全县15个乡镇。其中,隆古乡、来龙乡、谈店乡和卜集镇待开发土地资源总面积较多,占全县的46.66%,可作为土地开发重点区域。
(三)高标准基本农田整治重点区域
规划期内,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科学规划基本农田,在确保数量不减少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基本农田质量。通过规划和实施高标准基本农田整治项目,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示范区,为实现农业现代化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提供保障。潢川县规划目标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76137.72公顷,占全县总面积的46.57%,可通过实施基本农田整治项目,完善田间基础设施,提高基本农田质量,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
四、土地整治重点项目
根据潢川县土地开发整理潜力分析结构,以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开发整理目标为出发点,按照保护生态环境、集中连片、因地制宜、先易后难、便于组织管理的原则,以乡镇为组织实施单位,逐一确定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表8-1 潢川县各乡(镇)土地整治面积统计表
单位:公顷
所属乡镇 | 净增耕地 | 面积 |
踅孜镇 | 48.8 | 4025.3 |
来龙乡 | 82.5 | 7374.9 |
魏岗乡 | 44.6 | 3830.6 |
谈店乡 | 4.7 | 362.7 |
桃林铺镇 | 18.1 | 951.2 |
伞陂镇 | 7 | 674.5 |
付店镇 | 7.7 | 677.6 |
传流店乡 | 0.3 | 69.8 |
0.6 | 68.4 | |
仁和镇 | 19.1 | 903.4 |
张集乡 | 1.2 | 104 |
合计 | 234.6 | 19042.4 |
各规划项目区土地开发整理应进行田、水、路、林、村统一规划设计,农村道路、沟渠、林网配套;结合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业综合开发,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