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
一、加大土地生态环境整治力度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强化从源头上防止污染和保护生态
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着力解决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突出问题。继续加强潢河、白露河等流域的水污染防治。淘汰落后工艺技术,依法关、停、并、转污染严重企业,加强重点污染区域治理。综合治理城市环境,提高城市绿化率、污水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加强农村水源污染防治,引导农民合理使用化肥、农药,搞好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保护好饮用水源。加强地质 灾害防治、环境恢复治理及城市地质、农业地质环境调查评价。健全环境监管体制,完善环境监测体系,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加大环保执法力度,严格执行排放总量控制、点源浓度控制、排放许可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探索并推行污控指标有偿调剂使用制度,大力发展环保产业。加强环保宣传,增强全社会的环保意识。
二、构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
(一)构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
根据潢川县生态环境建设的具体目标以及现有的土地利用方式的特点,构建潢川县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具体包括生态安全型农业土地利用模式、节约集约型工业土地利用模式和城乡统筹型城镇土地利用模式。
1、生态安全型农业土地利用模式
以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良性循环为基础,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土地利用效率;充分发挥生态服务功能,积极改善生态环境;科学合理地规划设计农业生产空间,发挥农业与农村休闲旅游功能;大力推广“水田立体生态种养”模式,加强对农业资源的多重开发利用,加大科技含量和投入,合理地开发利用有限的自然资源,提高农业土地可持续生产能力。
2、节约集约型工业土地利用模式
抓好县域内工业集聚区和工业园区内部土地利用专项规划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坚持走内涵挖潜用地之路;坚持适度规模,实现集约化规模经营,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依照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大力发展绿色工业;积极发展循环工业经济;努力推进短缺资源的综合利用工作。
3、城镇村统筹型土地利用模式
统筹城乡空间布局,加强城乡规划的引导和调控,充分发挥城乡规划在推进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促进城镇村发展用地合理布局。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制定各项配套措施和政策,鼓励、支持和引导农民相对集中建房,节约用地。合理确定城镇村发展规模,合理选择建设用地,尽量少占或不占耕地,提高城镇村内部土地利用率。要注重城乡区域统筹,积极推进区域性重大基础设施的统筹规划和共建共享,按照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要求和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理调整农村居民点布局,引导农房建设和旧村改造,减少农村现有居民点人均用地,提高村镇建设用地的利用率,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环境。
三、建立土地生态敏感性分区
根据潢川县土地生态环境现状,在充分调查分析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关系的基础上,找出影响生态环境的主要因子,建立土地生态敏感性分区。
1、重度敏感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的核心区,属农业用地,主要用以充分保障粮食安全,包括潢川县各乡(镇)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农田严禁占用、破坏或转为其他农用地,禁止粗放经营和抛荒,建立土地肥力保护措施。该区内严禁进行建设开发等经济活动,禁止用于工矿仓储、商服、交通、住宅等用地。
2、中度敏感区。属一般生态农用地,包括白店、卜塔集等为主的花木生产基地、沿小潢河乡镇杨树速生丰产林基地以及三条垄岗缓坡地和部分沿河滩地种植茶叶、板栗、桃等为主的经济林基地。该区需严格控制建设开发,不可作为工矿仓储用地。
3、轻度敏感区。属特色农业生产农用地,包括双柳树、张集、江家集、来龙乡、黄寺岗、伞陂、传流店、踅孜、魏岗等为主的畜禽养殖基地。有条件的地方可用于建设用地,但仍要控制农用地开发建设。
4、非敏感区。包括中心城区、付店镇允许建设开发的用地区域,允许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建设开发。